| 国家从2009年1月1日起调整执行再生资源回收和利用的增值税政策以来,为进一步规范该行业税收管理,保证相关政策贯彻实施的平稳过渡,经开区国税局采取多项措施,加强对再生资源回收企业管理。2009年全年,区局5户再生资源回收企业共入库增值税719.74万元,取得了明显成效。
一是加强宣传辅导。该局主动深入企业调研走访,面对面地给纳税人宣讲新的再生资源增值税的政策,指导企业正确测算政策变化可能给企业税收负担带来的影响,坚定企业发展信心。
二是强化征收管理。逐户巡查废旧物资经营单位,加强发票使用衔接,适时调整发票限量限额,满足纳税人用票需求。加大再生资源企业专用发票的使用审批力度,及时督促企业按规定申报纳税,做到应收尽收,足额入库。
三是优化纳税服务。做好对再生资源企业日常税收政策的辅导,帮助企业解决纳税申报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积极与财政部门衔接,帮助企业了解财政退还税金程序、退税手续、资料,畅通退税环节,提高退税效率。
四是加强实地巡查。定期对再生资源企业开展税源调查,深入企业,摸清再生资源企业的底子,了解企业的经营情况及纳税申报情况,辅导其正确做好纳税申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