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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通过 《报废机动车回收管理办法(修订草案)》 报废汽车回收市场潜力将大大激活
发布日期:2019-04-11浏览次数:0
  国务院总理李克强1月30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会议通过《报废机动车回收管理办法(修订草案)》(以下简称《草案》)。草案坚持市场化导向,打破实行数量控制的垄断管理,符合规定的企业经批准均可从事报废机动车回收。适应循环经济要求,允许将具备再制造条件的报废机动车发动机、变速器、前后桥等“五大总成”出售给再制造企业,并对回收、拆解等环节规定了更严格的环保要求,这些原则的确定将是我国汽车市场发展进程中一件具有里程碑意义的大事,将对我国汽车业乃至整个经济高质量发展产生深远影响,带来报废汽车回收率的提升,汽车报废的整个链条被激活了,预计到2020年,我国报废汽车市场空间有望超过1000亿元。
  近年来,随着汽车消费量和生产量的高速增长,汽车报废量也迅速增加。有机构表示,2018年我国废旧汽车报废量突破700万辆,2019年有望超过1300万辆,增速将保持在10%以上。我国汽车报废高峰正在不断逼近。新的管理办法的出台与实施,将进一步推进报废汽车回收行业的体制改革,引导报废车行业走向有序化、规范化、市场化的发展模式。
  长期以来,虽然国家层面明确规定除取得资格认定的,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回收、拆解报废车,严禁交易报废车、“五大总成”和拼改装车辆。但流入正规拆解企业的报废汽车不到30%,一些报废汽车经无从业资质的“黄牛”之手流入黑市,再次进入道路行驶,成为交通参与者。而报废汽车车况差,安全性能低,极易引发交通事故。
  可以预见,修订版政策落地后,多方面鼓励和引导将推动报废汽车市场走向精细化拆解、合理化循环的路线;报废企业的回收量将不断增大,利润渠道也将持续增多;伴随着更多有资金实力、技术能力企业投身到汽车报废行业,我国报废汽车处置领域市场活力将充分激发,报废汽车行业将进入转型升级和高质量发展之路。